监督审计处

  1.承担分院纪检组和分院系统单位纪委办公室的职能,对分院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院机关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分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分院分党组、分院系统单位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抓好任务分解,强化沟通协调,督促检查落实。 

  3.开展分院系统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分院系统各单位建立完善纪检监督审计工作制度,加强重点工作的风险防控。 

  4.开展对分院系统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施届中和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对研究所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的管理审计,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的风险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积极开展绩效审计。 

  5.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按照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有关规定,受理对分院系统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举报的受理与调查处理,受理不服处分申诉;指导、组织分院系统单位重要案件的调查处理。配合、协助上级有关执纪部门和司法机关对分院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 

  6.开展分院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调查研究和研讨交流;对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7.完成分院领导以及上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431-8530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