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院条财局组织对长春分院院地合作用房改造(修缮项目)进行验收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7-25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7月23日,院条财局会同新疆分院对长春分院院地合作用房改造(修缮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由新疆分院及所属研究所的基建、财务、档案等专家组成,原基建局王志刚副局长参加了验收。 

  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长春分院项目负责人关于项目的总体情况汇报。验收人员分成管理使用组、建安专业组、财务专业组、档案专业组四个组,进行现场检查并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评审,长春分院院地合作用房改造(维修项目)通过基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