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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院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5-25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为推进“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开展,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法制教育,强化依法依规履职用权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远离红线高压线,自觉接受法律法规的监督,更好落实两个责任522日,长春分院组织80余名领导干部、党员和管理干部到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主题廉政教育活动。 

  长春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甘建国,长春分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冰;长春光机所副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明亚;长春应化所所长安立佳,长春应化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纪委书记邹泉清,长春应化所副所长胡立志,长春应化所副所长杨小牛;东北地理所副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苏阳等领导干部参加活动。 

  参观展示共由反腐历程、权力的监督、前车之鉴、忏悔反思、敬畏法律、风险防控、清风廉韵等部分组成,采用声、光、电、影等科技媒介,系统展示了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大案要案和吉林省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职务犯罪的诱惑、蜕变、危害,提醒大家谨记遵纪守法、依法履职,做好本职工作,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通过参观,分院系统领导干部、党员和管理干部对依法履行职权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对与职权程序方面的典型法纪规定有了全面的解读,排除了误区,强化了守法意识,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