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长春分院机关开展中层干部任职集体廉政约谈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1-04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明确履职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814日,长春分院分党组、长春分院纪检组对2017年长春分院机关聘任的11名中层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长春分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谈话活动,并结合分院实际开展了谈话提醒教育。 

  分院分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冰代表分院纪检组、分院系统单位纪委按照工作程序要求进行了廉政谈话。她指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是各级党政领导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分院机关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并认真落实中科院和长春分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双重责任。具体应从四个方面着重加强:一是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二是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四是部门负责人要特别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她强调,每人的《廉政谈话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部门副职交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部门第一负责人交由分管领导审核的程序后,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分院分党组书记甘建国从党管干部的角度进行了廉政谈话。他指出,分院纪检组的谈话内容完整,要求具体,可操作性强,请全体中层干部认真遵照执行。他对分院中层干部履行职责提出3点要求: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二是认真履行“出主意、定计划、抓落实、带队伍”的基本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加强学习,勇于实践,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分院副院长刘晓冰从加强思想意识层面进行了廉政谈话。他指出,分院机关的中层干部是支撑分院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履行廉政责任时须做到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加强修养,提升自身能力,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大胆工作和团结互助,落实好中科院和分院重要工作部署。 

  分院院长王利祥从履职意识进行了廉政谈话。他指出,分院机关中层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提高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履职要放眼分院全局,勇于担当,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快角色转变,强化“看齐意识”,积极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要强化规矩和纪律意识,知道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要认真履行和遵守廉政谈话明确的责任和要求,着眼未来,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分院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谈话后,分院分党组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巩固了廉政谈话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