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2-25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中科院长春分院按照院传播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频道的管理。并按照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机关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组织召开长春分院系统信息宣传工作交流会,对2018年工作计划进行交流和部署。建立了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长院办字〔2018〕8号),并重新修订《长春分院舆情监测、处理与应对工作实施细则》(长院办字〔2018〕7号)。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分院网站等各类平台和渠道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主动公布工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热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中科院长春分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发布了长春分院2017年度信息公开报告。通过长春分院网站新增信息共300余条。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渠道,组织宣传公开中科院长春分院系统科研进展、先进人物、院地合作、科普工作等的举措与成效以及重大会议、活动等,共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20余场次,组织记者集中采访20次,中央、地方主要媒体播发相关新闻13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中科院长春分院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院传播局统一要求和部署下,2018年长春分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2019年长春分院将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持续改进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效果。进一步加强对分院系统研究所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通过学习交流等措施,加强院属各单位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各单位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