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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院系统单位党委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辅导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1-19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2018年10月30日,长春分院系统单位党委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辅导。分院系统各单位党委领导和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党支部书记约150人参加学习辅导。
       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出的再部署、再动员。
       为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分院邀请市委党校王健做学习辅导,全面解读了新修订的《条例》内容,修改的重大意义及精神实质。
       学习辅导后,分院系统单位党委书记甘建国就学习贯彻《条例》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他强调,《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分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二是要学深悟透,切实提升学习《条例》的成效。分院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要求,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各党支部要围绕《条例》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广大党员要结合学习谈心得体会。三是要加强领导,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关部门要对照《条例》规定,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及时修订,避免出现执纪依据冲突。各所站党委、纪委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纳入党建督查的重点内容,列为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甘建国最后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加强党性锻炼,践行良好作风学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努力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环境,为“率先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甘建国书记讲话

 

王健作报告

 

报告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