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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院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督导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6-16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6月9-12日,为落实“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长春分院分党组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导。长春分院分党组书记马七军、分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禹燕龙参加督导。

  本次督导业务区间为2017年1月至2020年3月,分院分党组组成核查组,在各所站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检查。督导重点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公务差旅规定,公务用车规定,公务接待规定,会议培训规定,楼堂馆所规定,礼品礼金规定,津贴补贴规定等。

  为做好本次督导工作,分院分党组拟定了工作方案,要求各所站事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提供相应的材料和必要的准备条件。督检组成员按照分工,对照督查范围,认真检查研究所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部署及推进落实情况,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形成报告;对于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推进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