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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院召开2021年度科研诚信培训会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2-17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科研诚信教育、规范学术行为,1215日上午,中科院长春分院科研诚信道德建设督导委员会在长春应化所组织召开2021年度中科院长春分院科研诚信建设专题培训会。长春分院科研道德督导委员会成员,系统各单位科研诚信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诚信专员和青年科研骨干代表等近百人参会。分院科研道德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孙晓东主持会议。 

  会上,中科院监审局科研诚信与伦理办公室主任侯兴宇采用视频方式作了《从应然到实然——科研诚信协同治理路径及重点》报告,从学术监督模式变革、协同治理架构、治理路径、治理重点和配套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国家和我院科研诚信协同治理的现状及具体举措。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周永贵研究员作了《科研诚信建设和规范实验记录》报告,报告详细列举了国内外典型与非典型学术不端行为及表现形式,从规范实验记录,加强原始数据管理等方面分享了在科研原始数据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对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增强科研工作者诚信意识都具有较强的推动意义。 

       会议建议各单位,一要充分发挥各级科研道德建设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体制机制,明晰工作职责,建立职责明确、相互协作、切实可行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体系;二要规范科研诚信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加强系统维护,加强对科研原始记录的管理和抽查,探索建立有效规范的管理方式;三要深入学习贯彻我院《关于规范论著引用的通知》要求,督促提醒科研人员合理引用、规范引用他人论文、论著和产出成果;四要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形成自觉抵制学术不端、恪守诚信规范的良好氛围;五要进一步履行好各自责任主体作用,树立“全面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的全局意识,结合实际,建立监督部门组织牵头,关联部门机构“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同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的局面,保障工作成效。